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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发布部门(个人):郑红山    发布时间: 2015-12-08  浏览次数:645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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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一、学生如在课堂(含白天的所有正课、早晚自习和午读)上发生伤害事故,按以下流程处理:

课堂上发生的伤害事故由任课教师及时处理,任课教师是第一责任人。

(一)轻微事故

1.课教师须视具体情况及时处理,极轻微伤可送往阳光诊所处理,同时告知班主任详细经过,班主任必须在一小时内告知家长。

(二)严重事故

2.学生伤稍重,或有内伤可能,则按此流程处理。

3.任课教师必须及时告知班主任,如班主任能迅速赶到,则与班主任共同处理;如班主任不能及时赶到,则任课教师无须等待班主任,必须马上处理。须立即电话告知校长,由校长调配资源进行处理;如与校长未联系上,则无须等待,必须迅速将学生送往大冶医院,用车可联系校内商务车、可拨打120、可叫出租车、可征用校内教师私家车(被征用车辆须无条件且立即支援。)

4.任课教师在联系车辆的同时,马上向学部主任汇报,由学部主任协调该任课老师的课,保证该课堂上迅速有老师到位值守;如任课教师未联系上校长,学部主任在事件发生后半小时内向校长报告,校长如不在学校,应在半小时内向石书记报告。

5.任课教师应尽量与班主任一同将学生送往医院,到医院安顿好学生后,班主任必须马上与家长联系,且必须等家长到医院,并与家长交流情况,交谈时要注意态度和用词,要尽量安抚其情绪,此时不要去跟家长讨论责任,重要的是积极帮助学生检查或治疗。同时,务必了解检查结果,并知道检查结果后方可离开,知道检查结果后须及时告知校长。

6.凡学生在校发生意外伤害,校长、学部主任必须到医院探望;未住院的,校长、学部主任必须亲自打电话了解情况并表示慰问。

7.班主任负责受伤学生的保险报案工作,须在学生住院的12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班主任可提醒受伤学生家长,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可通过保险公司理赔,以减轻家长的顾虑。

8.学生养伤期间,班主任可组织学生前往探望,让受伤学生感受到班集体的温暖和同学的友谊;班主任须每天至少一个电话询问病情;班主任负责协调语数外老师给受伤学生补课。

9.班主任负责事件调查与处理报告。报告须请任课教师签字。如涉及到同学之间的纠纷,须请部分目击学生签字。报告须在三天内完成,完成后提交给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和校长。

 

二、学生如在课间发生伤害事故,参照如下步骤:

1、所有目击老师均有责任及时将受伤学生送往医务室或及时通知校医前往现场。(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实行“首见负责制”,对处理及时、救治及时的老师予以表彰及奖励,对见伤不救、处理缓慢、漠不关心的老师予以批评、处罚直至辞退。)

2、目击老师询问受伤学生的班级,并及时通知班主任前往医务室或现场。

3、如情况严重,班主任、校医应立即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诊治,可联系校车、拨打120、叫出租车、征用校内任意车辆。班主任在送院途中即须与家长取得联系。

如情况严重且紧急,目击老师须直接将学生送往医院,在送院途中,通知班主任和校长(如校长未联系上,则立即联系书记或分管安全的副校长)

4、学生发生意外伤害后,如未当场与校长联系上,班主任必须在2小时内校长汇报。

5、受伤学生送进医院后,校医、班主任如无特殊情况,必须等到家长到场并知道检查结果后方能离开

6、凡学生在校发生意外伤害,学部主任必须到医院探望;未住院的,学部主任必须亲自打电话了解情况并表示慰问。

7、班主任在与受伤学生家长交谈时要注意态度和用词,要尽量安抚其情绪,并积极帮助学生进行检查或治疗

8、班主任回到学校后,须在当天下班前把学生意外事故经过及自己的处理措施如实写下来,并请部分目击学生签名后交至德育处。

9、学生住院养伤期间,班主任在第二天即进行探望;班主任须每天至少一个电话询问病情;班主任可组织学生前往探望。班主任负责协调语数外等科任老师给受伤学生补课。

10、班主任负责与学校保险专员联系,并及时完成保险报案工作。班主任可提醒受伤学生家长,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大部分将通过保险公司理赔。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原则:

1.首见负责、救治第一

事故发生后,没有什么事情比及时救治学生更重要,必须在第一时间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严禁在事故现场置受害学生于不顾,凡对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漠然处之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首见人或相关人的责任,并予以严厉处分。

2.主动联系、积极协助

事故发生后,班主任须在第一时间联系家长,告知家长相关情况,客观陈述事情经过。把学生送往医院后,要积极、主动地安排就医。家长赶到医院后,要耐心地与家长交流。要迅速与保险公司联系并报案,尽最大努力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

3.依法调解、一事一清。

以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为依据来妥善处理后续事宜,如涉及到学生之间的纠纷,班主任和学部主管应积极予以协商、帮助解决。如学校在事故中需承担责任,学部主管须主动向校长汇报,在校长未表态前,先不要跟家长谈责任划分的事情,校委会明确学校应该承担的责任后,再与家长进行交流。均应做到一事一清,不能分段解决,也不能留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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